考试工具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事,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或省内整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民教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读生)申请幼儿园、小学、低级中学、高等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西席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演习辅导西席资格可参加中小学西席资格考试。
根据《教诲部关于印发<教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西席资格改革履行方案>的关照》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诲传授教化能力考察,也可志愿参加国家中小学西席资格考试。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西席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西席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4-6周,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特殊提示: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过时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志愿放弃退费,可连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报考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事,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诲奇迹,具有良好的思想风致。
(三)报考职员应具备《西席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西席资格,应该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西席资格,应该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低级中学西席资格,应该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等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西席资格,应该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演习辅导西席资格,应该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称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能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能等级。
整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末了一学年的专科学历学生(以下简称整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
(四)被撤销西席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惩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西席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诲部令第33号中的《国家教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有下列环境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停息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殊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停息参加各种国家教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通报试题信息的;
3.利用干系设备吸收信息履行作弊的;
4.假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