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心经济事情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干系哀求,瞄准中小企业做事要素精准施策,坚持保护和引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调构造强能力,实现康健、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发布《2024年度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履行指南(第二批)》。
一

支持方向
进一步发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融资综合做事功能,促进专精特新梯队企业更好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勾引金融资源更好地做事实体经济,对付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且报告时在板的企业,根据其融资金额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褒奖(详细哀求详见附件)。
二
报告条件与褒奖办法
(一)报告条件
中小企业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落信记录和重大安全生产事件。
2.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且报告时在板的企业。同时,企业需属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褒奖办法
1.对在2023年8月24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且成功实现私募股权融资(限合格机构投资者作为投资主体的私募股权投融资行为)的企业,按照实际召募资金分三档进行褒奖。对实际融资金额在1.2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褒奖;对实际融资金额在4000万元(含)——1.2亿元(不含)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褒奖;对实际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含)——4000万元(不含)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褒奖。
上述“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干系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法人机构。
2.私募股权融资行为须在2023年8月24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内履行,详细以签署生效的私募股权投融资协议对应的召募资金实际到账的日期为准。企业实际召募资金以私募股权投融资协议范围内的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三
报告韶光与流程
符合条件的报告单位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页-一体化报告平台-2024年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入板企业私募股权融资褒奖-立即报告”或“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做事平台(www.smebj.cn)-首页-一体化报告平台-2024年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入板企业私募股权融资褒奖-立即报告”进行政策报告,过时未完成报告的,将不予受理。
四
其他事变
(一)项目单位应按照《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接管市区经信、财政等干系部门跟踪检讨和绩效监督。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变等行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深究干系法律任务并追回资金,同时将项目单位的失落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做事平台,依法依规履行信用惩戒。
(二)政策咨询联系人: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010-55520841
技能支持:北京通企服版APP,010-82176966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做事平台,010-82176996
附件:
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入板企业私募股权融资褒奖政策报告指南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2日










